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中科院第十一届公众科学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

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62号),2015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6日-24日在全国举行,主题为“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我院决定举办“中国科学院第十一届公众科学日”(以下简称“公众科学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活动主题

  公众科学日的举办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17日,主题为“科技创新服务民生”,主要是向社会全面展示我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

  做出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激发社会公众对科技创新的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关注科学事业的良好氛围,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二、活动内容

  1.组织高端科研资源向社会开放,尤其是要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引人入胜的科普活动,使青少年体验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鼓励投身科学探索事业。

  2.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重大科学事件,通过各种形式解读大气灰霾、食品安全、移动互联网、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问题,突出学科特色和研究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民众、通俗易懂、参与性强的科普活动。

  3.集中向公众介绍科技工作的科研选题、科研探索过程和科研价值,介绍科研人员创新的思想理念、扎实的工作精神,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三、活动形式

  1.开放天文台站、植物园、博物馆、野外台站、国家院所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各种科普基地,尤其要通过公众科学日带动实验室以多种形式科普化地介绍研究学科的知识点、科学发现故事等。

  2.组织院士、科研人员根据公众需求,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科普报告和学术报告;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研究生招生咨询以及中小科技企业专场交流活动;组织合作方、离退休职工、离所毕业生参加活动并为单位发展献计献策。

  3.开展各种线上线下科普活动,播放微视频、推介科普图书;组织纸质媒体、电视媒体等走进中国科学院,介绍我院在科技创新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成就。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精心策划组织,确保活动质量。讲解应深入浅出、生动细致,有条件的单位尽量辅以动手参与和实际观看典型实验过程,帮助公众了解研究探索和科技创新的过程。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公众科学日”的组织和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活动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3.各单位要以“公众科学日”为契机,切实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各单位在活动期间,除组织社会公众外,可邀请合作方、离退休职工、离所毕业生等共同参与活动,进行深入交流。

  5.为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参观需求,本届公众科学日的开放时间统一为5月16-17日。

  五、活动计划与总结提交

  1.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公众科学日”活动备案表,并于2015年4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

  2.各单位要在3月31日前,在全国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网址:kjhdz.actc.com.cn)填报《2015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5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3.各单位要对“公众科学日”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5张以上活动照片提交。

  4.各单位在提交备案表与总结时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照片以附件(辨率在300dpi以上)形式发送。

  5.备案表在明智科普网(www.caskepu.cn)公告栏下载。

  科学传播局联系人:马 强 陈红娟

  联系电话:010-68597596 010-68597551

  传 真:010-68597564

  电子邮件:kpcb@cashq.ac.cn

  附件:公众科学日活动备案表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