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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23

一、资助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炸药爆炸与爆轰物理化学机制;

(2)爆炸荷载作用下介质的力学行为;

(3)爆炸过程分析与测试;

(4)岩石爆破破碎;

(5)建(构)筑物爆破拆除;

(6)特种材料爆炸加工与合成;

(7)爆破有害效应和有害物质精细控制;

(8)新型爆破材料与器材;

(9)爆破工程智能装备;

(10)工程爆破精细模拟与智能设计。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

(2)申请人须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教学、科研人员。

(3)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4)已获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但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申请。

三、项目设置与资助标准:

2021年度开放基金拟资助1~3项重点项目和15项左右面上项目,项目研究周期2~3年。

(1)重点基金项目

围绕本实验室研究方向和重点研究内容,由本领域国内外高水平人才与本实验室团队研究人员联合申报,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资助强度不高于12万元。

(2)面上基金项目

资助本实验室相关研究领域国内外优秀中青年人才,自由申报,大胆创新,积极开展前瞻性、原创性和探索性研究,资助强度不高于8万元。

(3)对于研究意义重大、研究成果突出的基金项目,可由申请人提出追加经费申请,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批准。

四、项目申请与评审:

(1)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shanxiyao@jhun.edu.cn(PDF格式,以“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单位-申请人”命名)。

(2)申请人须按附件模板填写申请书。

(3)实验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由工作人员汇总评审意见,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批准。

(4)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及时填写课题任务书和合同书,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正式列为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五、项目管理:

(1)实验室开放基金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追踪问效,滚动资助。

(2)获得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应在项目研究中期、末期分别提交研究工作进展汇报和研究工作总结(包括总结报告、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

(3)实验室每年组织一次开放基金项目成果汇报会,获得资助人员应积极参加会,报告研究成果。

(4)获得实验室资助的项目,将拥有优先使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和野外实验基地的权利。

(5)获得实验室资助的项目,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标注:本课题得的“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英文为:The work is supported by the Foundation of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Blasting Engineering (No. ××××)。

(6)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应注明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其成果和论文标注单位为:

中文:江汉大学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430056

英文:Hubei Key Laboratory of Blasting Engineering of Jiang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56

(7)资助项目成果需提交的学术论文,重点项目不少于2篇SCI论文,面上项目不少于1篇SCI论文与1篇中文核心级别以上期刊(会议)论文。

(8)申请者应在国家现行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能完成任务的,研究中心主任有权调整或停拨经费。

(9)项目完成后,需向本实验室提供经费决算表、明细账及财务决算说明。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汉大学爆破研究院

邮 编:430056

联系人 :姚颖康

电 话:027-65660049

邮 件:shanxiyao@jh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