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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武汉岩土所获 “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2-06-13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4-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鄂文[2017]97号),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荣获“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武汉岩土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中科院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贯彻中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办院方针。坚持以党建带创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将科技创新与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建设以任务带动学科,基础促进应用,技术服务工程创新文化,解决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关键技术难题、引领国家本学科发展、形成本领域国际知名的研究团队,有力地促进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等。先后承担水利、矿山、交通、能源等领域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关键技术研究课题480余项,获得科研经费资助和横向收入4.3亿元。也是2002年以来,连续八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此外还先后获得“侨务工作先进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在全国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武汉岩土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积极主动适应精神文明建设新要求、新任务,围绕院所中心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为岩土所创新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 

   (陈继荣供稿)